@西安人,年底前这件事一定要做!关乎你的钱袋子!

霍青桐
2019/12/18

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收入
比如:今年的年终奖会发多少呢?
不过,小编要郑重提醒下

在领年终奖之前,先要进行这项操作

否则明年你每个月收入

都!会!受!影!响!


工!资!变!多!了!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重点内容是:

只要你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这六方面的支出,就有机会减个税

也就是说计算个税时,

除了扣除起征点5000元和“五险一金”外

新增6项专项附加扣除


在西安生活,处处都要花钱

大到房租、小到一日三餐都不便宜

人人都在为挣钱而奔波

这条消息确实让大家又惊又喜

这一政策的实施

意味着1月起工资条上的收入

会!变!多!


 到底怎么减!细则在这里!

需准备的资料: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报税流程看这里!

报税流程详解

1、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2、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 - 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单位;

  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

  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到底能省多少钱呢?

来,我们算一算就清楚了



这个复杂的公式就是

实施新个税以后的工资算法公式

现在就和小王子一起来算算

你究竟能省多少钱吧


图片来源网络


以工资10000元的西安中年人为例

有1个上学的孩子,有老人

1月实施新个税以后

每月应缴税款为

10000-5000=5000

5000x10%-210=290元


明年1月1日

扣除专项附加费用以后

(10000-1000(三险一金)-5000(免征额)-2000(赡养老人)-1000(子女教育))=1000

税率一下子变成了3%

1000x3%=30

每月又省了260元




注意!注意!注意!

如果纳税人有两个孩子正在上学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翻倍

那么按照上面的例子

在西安月入1万以下的,将不用缴税了!!

有两个孩子的家庭

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并且父母双方可以各扣50%

也可以由一方全额扣除100%

紧急提醒!!!
“个人所得税”APP已于2019年12月1日开放填报。
若要在2020年1月份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
此后填报的信息将从填报月份开始扣除,但仍可自1月份起补扣相应金额。


为确保各位职工能够自2020年1月起

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符合政策条件的职工需提交相关信息

建议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申报和扣缴

■ 职工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申报方式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

若职工选择以上申报方式,相关信息将汇总到用人单位的扣缴端软件,由用人单位在每月预扣预缴中进行税前扣除。

■ 职工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选择申报方式为“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向税务局做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若选择以上申报方式,职工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将不会提供给用人单位,由税务局进行一次性汇算清缴。


那么
2020年如何继续享受这种福利?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操作?
安装或更新APP 
第一步:更新或下载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
第二步:确认
■ 用户需在2019年12月底前,现在就可以操作,需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 若用户未及时确认,则系统于2020年1月起暂停该用户所享受的扣除,直至确认后重新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

确认情形操作 
情形1

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
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1)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确认2020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如图所示)
(2)依据提示“如您已经采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盖”,确认后点击“确定”。
(3)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4)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可以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情形2

2020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举例
用户需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情形3

2020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1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哪些信息可以修改  
1、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即2019年申报住房租金的话只能等到2020年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放弃住房租金扣除,2019年选择申报住房贷款利息,由纳税人自行判断。 
2、子女教育扣除比例:
如2019年申报的扣除比例需要修改的话可以选择在2020年的信息中进行修改,具体分配比例如下:
  •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 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式:
注意——
  • 只有婚前双方各自购买了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的才可以选择婚后各自按50%的比例扣除
  • 如果不是的话,由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按100%进行扣除,谁扣谁填,不扣的不填。
4、赡养老人分摊比例:
  • 独生子女可以直接按月扣除2000元,不需选择分摊方式。
  • 非独生子女需要选择分摊方式(非独生子女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所有子女扣除总额不得超过每月2000元)——
  • 子女平均分摊
  • 被赡养的老人指定分摊
  • 子女间约定分摊
约定和指定分摊需要签订分摊协议,老人指定分摊效力大于子女间约定分摊。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申报方式修改:
可以修改为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者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具体如何选择可参考下面的图片:

来源:劳动报、人民网、经济日报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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